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枣政发[2012]2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枣政发[2012]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均以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单位统计。枣庄市行政辖区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依据标准
第三条 当年新增贷款量(A 权重1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市人民银行)编制的《枣庄市金融统计月报》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合计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减数(含核销呆坏帐、不良贷款剥离、抵贷资产),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贷款余额较年初未增加的不参与考核,不予奖励。
第四条 新增存贷比(B 权重10%)。在不违反金融监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市人民银行统计的年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的比例(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指标值,指标值按照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
第五条 工业转型振兴项目贷款(C 权重10%)。按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工业转型振兴项目相关的中长期贷款余额,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贷款余额较年初未增加的不得分。
第六条 小微企业贷款增量(D 权重10%)。按照市人民银行编制的信贷行业分类表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小微企业贷款应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否则此项不得分。
第七条 涉农贷款增量(E 权重10%)。按照市人民银行编制的《枣庄市金融统计月报》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农业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涉农贷款应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否则此项不得分。
第八条 现代服务业贷款增量(F 权重10%)。按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以文化旅游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剔除房地产等限制类项目)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贷款余额较年初未增加的不得分。
第九条 民生类贷款增量(G 权重10%)。根据市人民银行调度统计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末棚户区改造贷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等各类民生贷款合计余额较年初增加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贷款余额较年初未增加的不得分。
第十条 当年地方税收贡献(H 权重5%)。由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以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单位,统计当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交纳本市纳税金额,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金融安全(I 权重5%)。按照市银监局统计的不良贷款率进行考核,以当年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数为指标值进行排序,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
一、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上升的;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所辖分支机构被列入高风险金融机构的;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所辖分支机构发生金融案件的;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所辖分支机构发生重大损失性事故的。
以上四种情形由市银监局界定。
第十二条 核销贡献(J权重10%)。按照市银监局统计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核销金额进行考核,以当年金融机构以自身资金核销不良贷款数为指标值进行排序,从大到小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突出贡献(K 权重5%)。依据市委、市政府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表彰以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结果进行排序,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依次类推。
第十四条 依据上述第三条至第十三条各项指标计算出的指标值,按照不同权重进行调整,得出考核分值(L)。依据分值从大到小排序,划分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奖励等级。具体方法为:
L=Ax15%+Bx10%+Cx10%+Dx10%+Ex10%+Fx10%+Gx10%+Hx5%+Ix5%+Jx10%+Kx5%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市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每年组织评选一次。次年4月底前兑现奖励。
第十六条 奖金由市财政从每年安排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专项用于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班子成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所获奖金不低于本单位奖金总额的40%。每年的奖金数额按照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较上年增加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市人民银行和市银监局分别按照不低于获奖单位平均奖金额度予以奖励。以上奖金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如当年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风险事件的,依法取消奖励资格。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贡献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
第十九条 各单位奖金以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单位发放。对获得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的,市政府颁发证书,并将整体考核情况在全市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原《枣庄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考核奖励办法》(枣政发[2008]17号)废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4]18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复方甘草合剂处方中含“酒石酸锑钾”。鉴于酒石酸锑钾的毒性问题,上世纪90年代初酒石酸锑钾被取消了药用规格,同时中国药典(1995年版)已删除了该品种。为此,1999年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组织开展了对复方甘草合剂的再评价工作。根据再评价结果,将复方甘草合剂更名为“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其质量标准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WS1-XG-029-2001)标准发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各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生产企业,自2004年7月1日起复方甘草口服溶液执行新的质量标准及说明书(见附件1、2)。
二、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生产企业生产该品种时,延用我局已核发的复方甘草合剂的批准文号。
附件:1.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质量标准
2.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说明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质量标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标准
WS1-XG-02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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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甘草口服溶液
Fufang Gancao Koufurongye
Compound Glycyrrhiza Oral Solution
本品每1ml中含无水吗啡(C17H19NO3)应为0.0765~0.104mg;愈创木酚甘油醚(C10H1404)应为4.50~5.50mg。
【处方】 甘草流浸膏 120m1
复方樟脑酊 180ml
甘油 120ml
愈创木酚甘油醚 5g
浓氨溶液 适量
水 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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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量 1000ml
【制法】取甘草流浸膏,加甘油混匀,加水500ml稀释后,缓缓加浓氨溶液适量,调节pH值至8~9,再加愈创木酚甘油醚的水溶液(取愈创木酚甘油醚,加适量热水溶解制成),随加随搅拌,最后加复方樟脑酊,再加适量的水使成1000ml,摇匀,即得。
本品中需加适量的稳定剂。
【性状】本品为棕色或棕黑色液体;有香气,味甜,久置偶有沉淀。
【鉴别】(1)取本品1瓶摇匀,量取10ml,置分液漏斗中,加盐酸调pH值约为2,摇匀,加氯仿提取2次,每次用量20ml,合并提取液,加水10ml洗1次,氯仿液通过无水硫酸钠滤过,取滤液减压蒸干,残渣加甲醛2滴和硫酸0.5m1混合,即显深紫红色。
(2)取鉴别(1)项下的酸水液,加浓氨试液调pH为9~10,加氯仿—异丙醇(3:1)混合溶剂提取2次,每次用量20m1,合并提取液,通过无水硫酸钠滤过,取滤液减压蒸干,残渣加甲醇1m1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称取吗啡对照品适量,用甲醇制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Ⅴ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硅胶G薄层板上,以甲苯—丙酮—无水乙醇—浓氨试液(20:20:5:0.6)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喷以稀碘化铋钾试液使显色。供试品所显吗啡斑点的位置和颜色应与对照品的主斑点相同。
(3)取本品1瓶摇匀,量取3ml,加盐酸5ml,氯仿30ml,在85℃回流1.5小时,取出,放冷。分取氯仿层,通过无水硫酸钠滤过,蒸干,残留物加甲醇1ml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甘草次酸对照品适量,用甲醇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Ⅴ 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薄层板上,以石油醚(60~90℃)—苯—醋酸乙酯—冰醋酸(10:20:7:1)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喷以10%磷钼酸乙醇溶液,在105℃加热至斑点清晰,供试品所显甘草次酸斑点的位置和颜色应与对照品的主斑点相同。
【检查】pH值 应为6.0~9.0(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Ⅵ H)
其他 除澄清度外,本品其他应符合口服溶液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200O年版二部附录Ⅰ O)。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版二部附录Ⅴ D)测定。
吗啡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辛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0.05mo1/L磷酸二氢钾溶液-0.0025mo1/L庚烷磺酸钠水溶液—乙睛(36:36:1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220nm,理论板数按吗啡峰计算应大于1000。
测定法 取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的固相小柱一支,依次用甲醇—水(3:1)混合溶液15ml及水5ml冲洗,再用pH值约为9的氨水溶液冲洗至流出液pH值约为9,待用。取本品—瓶,超声处理10分钟,取出,摇匀;精密量取0.5ml,置上述固相柱上,加适当浓度氨水溶液调pH值约为9,摇匀,待溶剂滴尽后,用水20m1冲洗,用5%醋酸溶液洗脱,用5ml量瓶收集洗脱液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精密称取经105℃干燥2小时的吗啡对照品,用5%醋酸溶液制成每1ml中约含吗啡0.01mg溶液,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吗啡峰面积计算,即得。
愈创木酚甘油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辛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用0.05mol/L磷酸二氢钾溶液—0.0025mol/L庚烷磺酸钠水溶液—乙睛(18:18:1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220nm,理论板数按愈创木酚甘油醚峰计算应不低于2000。
测定法 取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的固相小柱一支,依次用甲醇—水(3:1)混合溶液15ml及水5ml冲洗,再用pH值约为9的氨水溶液冲洗至流出液pH值约为9,待用。取本品一瓶,超声处理10分钟,取出,摇匀;精密量取1.0ml,置50ml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0.5ml置上述固相小柱上,收集流出液于5ml量瓶中,待溶剂滴尽后,加含30%甲醇的5%醋酸溶液洗脱,收集洗脱液于上述5ml量瓶中,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精密称取经减压干燥12小时的愈创木酚甘油醚对照品适量,用含有30%甲醇的5%醋酸溶液配制成每1ml中约含0.01mg溶液,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愈创木酚甘油醚峰面积计算,即得。
【作用与用途】镇咳祛痰药。
【用法与用量】常用量 口服一次5~10m1一日15~45m1服时振摇。
【贮藏】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规格】(1)10ml(2)100ml(3)120ml(4)180ml(5)500ml(6)2000ml(7)2500ml
曾用名 复方甘草合剂
附件2: 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复方甘草口服溶液
曾用名:复方甘草合剂
英文名:Compound Glycyrrhiza Oral Solution
汉语拼音:Fufang Gancao Koufu Rongye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00ml中含甘草流浸膏120ml、复方樟脑酊180ml、甘油120ml、愈创木酚甘油醚5g、浓氨溶液及水适量。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黑色液体;有香气,味甜,久置偶有沉淀。
【药理毒理】
本品中甘草流浸膏为保护性祛痰剂;复方樟脑酊为镇咳药;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止咳剂;并有一定的防腐作用。甘油、浓氨溶液为辅料,可保持制剂稳定,防止沉淀生成及析出。
【适应症】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用法用量】
口服。
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服时振摇。
【不良反应】
有轻微的恶心、呕吐反应。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合并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3.胃炎及溃疡患者慎用。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服用本品时注意避免同时服用强力镇咳药。
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甘草有弱皮质激素样作用,长期、大剂量应用,可能会有引起水钠潴留和低血钾的假性醛固酮增多、高血压和心脏损害的危险性。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包装】
【有效期】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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